
离婚后房贷由贷款人承担
离婚后房贷的责任归属问题,通常由贷款人承担,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度下,如果房屋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借,那么离婚后房贷的偿还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贷款是由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还贷责任,离婚后房贷的具体承担方式需视贷款人和借款情况而定。导读:离婚后房贷还款责任需依具体情形判断:有明确约定时,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由约定方承担,如房子归男方且房贷由其负责;未明确约定则原贷款人继续还,另一方愿承担可协商变更;贷款人无力还时,另一方承担后可追讨。总之,还款责任由离婚协议、判决及双方协商结果确定。
一、离婚后还房贷是由贷款人还吗
离婚后房贷究竟由谁来还,得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1.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中,清晰地约定了由其中一方来继续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那就应当由这一方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比如,协议写明房子归男方,房贷也由男方负责偿还,那后续就由男方按时还房贷。
2.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
要是离婚时没有对房贷还款责任作出明确约定,通常还是由原贷款合同里的贷款人继续还款。
不过,如果另一方愿意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还款责任,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按照相关流程去变更还款人。
3.贷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
当贷款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房贷时,另一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贷款人追讨其原本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款项。
总之,离婚后房贷的还款责任,要依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二、离婚后房贷偿还主体是贷款人吗
这要分情况来看。若房贷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离婚时对于房贷的偿还主体,首先看双方的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比如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房贷。若无约定,通常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从法律角度讲,婚姻关系解除不影响债权人向双方主张还款。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偿还房贷,但这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银行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若一方承担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可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房贷主要偿还主体一般还是最初的贷款人,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后房产归属如何判定房贷偿还主体
离婚后房产归属判定主要看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若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房贷偿还主体:若房产为个人财产,房贷由产权人偿还;若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共同偿还。若协商由一方独自承担房贷并取得房产,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且该约定对银行在债务承担上无对抗效力。银行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若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起诉要求双方承担责任,之后内部再依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最终责任分担。总之,先依房产性质确定归属,再按实际情况明确房贷偿还主体。
离婚后房贷究竟由谁来还,得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1.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中,清晰地约定了由其中一方来继续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那就应当由这一方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比如,协议写明房子归男方,房贷也由男方负责偿还,那后续就由男方按时还房贷。 2.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 要是离婚时没有对房贷还款责任作出明确约定,通常还是由原贷款合同里的贷款人继续还款。 不过,如果另一方愿意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还款责任,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按照相关流程去变更还款人。 3.贷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 当贷款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房贷时,另一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贷款人追讨其原本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款项。 总之,离婚后房贷的还款责任,要依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房贷问题往往还会引发一些相关问题,比如房屋产权变更的具体手续该如何办理,变更后是否会影响房屋的再次交易等。这些问题可能会让不少人感到困扰。如果你在离婚后房贷及相关问题上还有疑惑,别再纠结,赶紧联系我们,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理清思路,顺利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