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警破获艺人信息非法售卖案
网警成功破获一起涉及艺人信息的非法售卖案件,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获取并出售艺人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艺人的隐私权,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追踪并逮捕了涉案嫌疑人,保护了艺人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彰显了警方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提醒公众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网警侦破非法售卖艺人个人信息案,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处罚规则呈现“双层量刑”特征。
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机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存在“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则刑期升格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具有明确量化指标。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核心隐私数据达50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此外,违法所得达5000元以上亦属“情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则聚焦于后果的恶性程度。
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或非法获取数据达“情节严重”标准十倍以上的,将面临顶格处罚。
单位实施此类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形成对组织化犯罪的全面打击。
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违规企业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被害人则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司法机关从五个关键维度把握立案标准。
1. 核心隐私数据实行“50条入罪”规则
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直接关联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数据,因其敏感性被赋予更高保护标准。
此类数据泄露可能导致跟踪、诈骗等次生犯罪,司法机关对此保持零容忍态度。
2. 重要个人信息实施“500条入罪”标准
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虽不涉及核心隐私,但大量泄露仍可能引发骚扰、诈骗等风险。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获取此类数据达500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3. 一般个人信息采取“5000条入罪”规则
姓名、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因覆盖面广,需达到更高数量标准方能入罪。但行为人将不同类型数据按比例折算后合计达标,同样构成犯罪。
4. 违法所得“5000元入罪”机制
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通过经济利益量化社会危害性。违法所得达5万元以上,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5. 特殊主体与后果的加重认定
对于国家机关、金融、电信等单位工作人员,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信息后出售的,司法机关将“从重处罚”。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亦将升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