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执行记录但已结案,还能贷款吗
关于有执行记录但已结案的贷款问题,如果个人有执行记录但已经结案,并且没有其他逾期未还的债务,那么仍然有可能获得贷款,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收入状况、债务负担以及贷款机构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能否贷款还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贷款机构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征信多久消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对于被执行人而言,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失信信息的消除需分两步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同步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虽不会因法院删除失信信息而立即消除,但“不良行为终止之日”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成为关键节点。
但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执行”或“多项失信行为”等情形,其纳入失信名单的期限可能延长至三年,但积极履行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可决定提前删除信息。
被执行人未主动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不会自动处理,需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履行证明,经审核后启动删除程序。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的平衡,既强化了对拒不履行义务行为的约束,也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改正机会。
有执行记录已经结案了还能贷款吗?
执行案件结案后,被执行人能否申请贷款需满足双重条件:一是信用记录符合金融机构要求,二是具备还款能力与合法用途。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借款人需“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删除失信信息,且征信报告中无其他未结清的不良记录,理论上可申请贷款;但若结案后未满5年,其征信报告中仍可能显示“已结案的执行记录”,金融机构可能将其视为信用风险点,要求提供更多担保或提高贷款利率。
实务中,贷款审批的核心在于“当前信用状况”而非“历史执行记录”。
被执行人结案后持续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如按时偿还其他债务、控制负债率等,金融机构可能酌情放宽审批条件。
反之,若结案后再次出现逾期或违约行为,即使原执行记录已删除,仍可能被拒贷。
部分金融机构可能通过内部风控模型,对执行结案案件进行差异化评估,例如对“因经济纠纷导致执行”与“因恶意逃债导致执行”的案件采取不同政策。
被执行人结案后申请贷款时,需主动向金融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及履行凭证,以提升审批成功率。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的征信恢复与贷款资格问题,本质是法律对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的制度设计。从法院删除失信信息到征信系统自动消除不良记录,从金融机构的审慎审查到被执行人的主动履约,每一步均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