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后院现公共窨井 卖家未告知需赔偿?
购房者购买房屋后,发现后院存在公共窨井,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未告知此情况,关于卖家是否需要赔偿引发争议,此事件提醒双方在房产交易中应充分了解并披露相关情况,以保障各自权益。
买房后发现院子里暗藏公共窨井,卖家承认忘了说需要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与第五百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卖家在房屋交易中负有如实披露重大瑕疵的义务。
公共窨井涉及后续检修、异味、管道堵塞等问题,直接影响居住体验与房屋价值,属于需主动告知的“重大不利因素”。
卖家明知存在窨井却未披露,即使以“遗忘”为由抗辩,仍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购房者看房时已注意到异常(瓷砖缝隙、窨井盖差异)却未进一步核实,可能被认定未尽审慎注意义务,需自担部分责任。
闵行区法院在张某案中,结合房屋交易价格、损失合理性等因素,最终判决卖家赔偿2万元,既维护了交易诚信,也提醒购房者需仔细核查房屋细节。
卖家能证明已通过合同条款、口头提示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或窨井对居住无实质影响,则可能免除赔偿责任。但“不知情”或“未意识到重要性”的辩解,无法成为免责理由。
签合同隐瞒信息违法吗?
签订合同隐瞒信息可能构成民事欺诈、缔约过失责任,甚至刑事犯罪,具体需结合隐瞒内容、主观故意及后果严重程度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合同被撤销后,欺诈方需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交易成本、房屋贬值损失)。
隐瞒行为未达欺诈程度,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受损,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隐瞒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虚构单位、伪造产权证明、收受财物后逃匿等行为,均属犯罪情形。
但单纯隐瞒房屋瑕疵通常不涉及刑事犯罪,除非伴随伪造文件、虚构身份等恶意行为。
为避免纠纷,合同双方应通过书面条款明确信息披露范围,房屋结构、隐蔽工程、周边环境等。
购房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卖家保证无未披露重大瑕疵,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留存看房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卖家则需建立信息核查机制,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