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捕捞田螺如何处罚?
非法捕捞田螺的处罚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非法捕捞的行为,一般会根据捕捞的数量、捕捞的方式以及捕捞地点等因素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捕捞田螺,如有相关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非法捕捞田螺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捕捞行为将面临梯度式处罚:
1.行政处罚层面
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法,或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如渔获物超量、使用禁用工具)的,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如大规模捕捞)的,可没收渔船。
2.刑事追责层面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及2022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情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等禁用方法捕捞;
非法捕捞量达500公斤以上或价值超1万元;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50公斤以上或价值超1000元。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
非法捕捞归哪个部门管?
1.行政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渔政管理机构)是主要执法主体,职责包括:
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查处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监管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执行,对违规捕捞实施行政处罚;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链条。
2.刑事司法衔接
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非法捕捞行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行刑衔接顺畅;
2024年最高检工作座谈会明确,对渔获物数量少、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的,可作不起诉处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