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民法典如何界定恋爱诈骗?

访客 2025-10-04 18:27:03 28072
民法典对于恋爱诈骗的界定主要围绕欺诈行为、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涉及感情因素等方面展开,具体而言,恋爱诈骗指一方在恋爱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感情和财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刑法266条是什么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条款明确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行为人须具有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

  2、客观要件: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3、数额标准: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量刑层面,刑法第266条划分了三个档次: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民法典关于恋爱诈骗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虽未直接定义“恋爱诈骗”,但通过以下条款为处理情感关系中的财产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1、婚姻家庭编的彩礼返还规则: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条款隐含了对以婚姻为名骗取财物的规制——若一方以虚假承诺缔结婚姻为手段骗取彩礼,另一方可依据该条款主张返还。

  2、合同编的欺诈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恋爱关系中,若一方虚构身份、经济状况等信息,导致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赠与大额财物),受欺诈方可依据该条款主张撤销赠与行为,并要求返还财产。

  3、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一方以恋爱为名,通过威胁、胁迫等手段索要财物,虽不构成诈骗罪,但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导致民事行为无效,受损害方可主张返还。

  刑法第266条通过刑事手段打击非法占有行为,维护财产安全;民法典则通过民事规则调整情感关系中的财产流转,平衡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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