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准确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需结合实践情况,关键在于识别商品上的商标是否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并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非法牟利目的,需考虑行为人是否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商品来源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执法部门应依法调查取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准确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实践中应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根据司法解释,“相同商标”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例如,在商品包装、容器、说明书或广告宣传中使用与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可能构成犯罪。
行为人必须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实施假冒行为。若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则不构成犯罪。需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合法授权文件,以及行为人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商标。
行为人需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仍故意使用,且以营利或破坏市场秩序为目的。主观故意的认定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交易记录、宣传材料等证据。例如,行为人通过隐蔽手段生产、销售假冒商品,或刻意模仿知名商标设计,均可推定其具有主观故意。
“情节严重”是入罪的关键条件,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等情形。此外,二年内因同类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且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也属于情节严重。
“同一种商品或服务”的认定需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若商品名称相同,或虽名称不同但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要素相同,通常认定为“同一种商品或服务”。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二年内因同类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且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指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十倍以上,即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此外,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也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单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从重情节包括假冒驰名商标、人用药品商标,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从轻情节包括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退赔等。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犯罪数额、行为手段、危害后果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