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偷菜18次获刑6个月引热议
一男子多次偷菜被判刑引发社会热议,据悉,该男子共偷菜18次,最终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此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判刑过重,也有人认为应该严厉打击偷盗行为,维护社会公正,事件提醒人们要尊重他人财产,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男子4个月偷菜18次获刑6个月,小偷小摸构成盗窃罪吗?
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盗窃罪需结合涉案金额与行为情节综合判断。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通常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或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殊情形。
在吴某案中,其18次盗窃的农作物经鉴定总价值仅1120元,未达到江苏地区“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通常为2000元以上)。
但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认定其行为构成“多次盗窃”。
该条款明确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无论单次金额多少,均应以盗窃罪论处。
吴某在4个月内实施18次盗窃,符合“多次盗窃”的追诉标准,且其主观恶意明显(首次盗窃后未收敛,反而扩大盗窃范围),客观上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所有权,破坏了社会秩序。
司法实践中,类似“小偷小摸”被定罪的案例屡见不鲜。法律对盗窃行为的打击不仅关注金额,更重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行为人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节,即使单次金额较小,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多次盗窃是指几次盗窃?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重复性盗窃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在认定“多次盗窃”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1. 时间范围
以两年为期限,超过该期限的盗窃行为不计入次数。
2. 次数计算
基于同一概括故意、在同一时间段或相对固定区域连续实施的盗窃行为,可认定为一次。
同晚在同小区连续盗窃多辆自行车,视为一次;但若在不同日期、不同地点盗窃,则分别计次。
3. 行为独立性
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可计入“多次盗窃”次数,但已受刑事处罚的盗窃行为不重复计算。
4. 情节例外
行为人多次盗窃仅因生活所迫(偷窃食物充饥),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此类例外需严格审查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
吴某案中,其18次盗窃行为均发生在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间,且每次盗窃目标、手法独立,符合“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
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盗窃次数、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